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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开式有奖发票有关问答



问:什么是 “刮刮奖”发票?

答:“刮刮奖”是刮开式有奖发票的简称,是指消费者取得有奖定额发票后可当场刮开“刮奖区”立刻知晓是否中奖的一种发票。
    中奖发票可直接向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商家)或税务机关办税服务中心兑现奖金的。

问: “刮刮奖”发票什么时候启用?

答:市地税局将于2006年6月1日启用刮开式有奖定额发票。下一步还将推出刮开式有奖税控发票。

问:刮开式有奖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

答:目前“刮刮奖”发票的范围仅限于《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当消费者在娱乐、饮食、美容美发、足浴桑拿等服务行业消费时,均可索取有奖定额发票参与刮奖。

问: “刮刮奖”发票与发票即验即奖相比具有哪些优越性?

答:最大的优点是消费者在取得“刮刮奖”发票的同时,就可以直接刮奖,第一时间知道中奖情况,快速、明了;而且中奖金额小的还能马上向商家兑奖,克服原来发票即验即奖不及时的缺陷,极大地方便消费者。

问: “刮刮奖”发票活动奖金如何设置?

答: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奖金分为:10元、50元、100元、1000元、10,000元、50,000元六类。
    按大票中大奖、小票中小奖和发票票面金额越大,中大奖的概率越高的原则进行布奖。面额大于 100元(含100元)的发票,才有机会中100元以上的奖项;面额低于100元的发票,中奖的范围仅限定于100元以下。

问:中奖者如何兑奖?

答:(一)凡发票中奖金额大于 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中奖者,须持发票原件(兑奖联、发票联和验证码区必须完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地税局各办税服务中心办理兑奖手续。经工作人员现场验证中奖信息和发票无误后发给奖金。中奖一万元和五万元的获奖者实行先提供以上资料到地税局任一办税服务中心办理兑奖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再通知领取奖金的做法。
    (二)凡发票中奖金额小于 100元(含100元)以下的中奖者,可在消费现场向提供发票的纳税人(商家)当场兑奖。凡在本市领购并使用《厦门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均应为其消费者即时兑付中奖奖金。如中奖者未在消费现场兑奖的,也可在规定的有效兑奖期内,到地税局各办税服务中心兑奖,手续同上款。

问:开具有奖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商家)该如何为中奖者兑奖?

答:(一)开具(给付)发票的纳税人(商家)为中奖者兑付 100元(含100元)以下的奖金时,应将有奖定额发票上的兑奖凭证沿骑缝线整齐剪下,妥善留存,兑奖前中奖人已经撕下兑奖联或刮开验证码区的,商家可拒绝为其兑奖。
    (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商家)应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凭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兑奖联原件,填报《有奖定额发票兑奖凭证粘贴单》和《代垫定额有奖发票奖金领取单》并加盖公章,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代为兑付的奖金。各办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支付奖金时,必须认真审核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有奖发票兑奖凭证是否归属该纳税人。
    (三)在兑奖时,税务机关将为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商家)支付其代为兑付的奖金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问:何种情形的发票不得兑奖?

答:中奖发票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兑奖:
    (一)假发票;
    (二)在兑奖前发票联和兑奖联已经撕开,或验证码区已经被刮开的。
    (三)票面内容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规范的;
    (四)经过涂改的;
    (五)票面破损严重,填写内容无法辨认的;
    (六)未加盖业户发票专用章的;
    (七)纳税人已登报申明作废的发票;
    (八)票面上所盖的业户发票专用章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发票领购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不符的发票;
    (九)兑奖时,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十)兑奖时已超过兑奖期;
    (十一)其他违反发票管理办法行为的。

问:推出 “刮刮奖”发票后,发票即验即奖是否继续开展?

答:厦门地税局推出 “刮刮奖”发票后,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服务业定额发票》从2006年8月31日起停止使用,原发票即验即奖系统于2006年9月30日起停止使用,原即验即奖的中奖发票于2006年10月20日停止兑奖。

问:当消费者查验的发票确认为不合法发票时该怎么办?

答:当查验的发票确认为不合法发票时,消费者可凭查验的发票原件到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电话:12366)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厦门地税网站进行投诉举报,税务机关经调查核实后将对违法单位或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问:如遇见商家拒绝提供发票的,消费者该怎么办?

答:消费者在消费时,应向商家索取发票。 商家拒绝提供发票的,消费者应并凭相关凭证,通过拨打举报电话 12366或登录“厦门地税”网站向税务机关举报。

问:从何渠道可以获知取得的发票是否是该商家的发票?

答:消费者可登录“厦门地税”网站或拨打电话 12366,通过录入发票代码及号码,查验取得的发票是何单位领购并开具,核对发票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及税务登记证号码是否与电脑提示的相符。发票信息不相符的,持票人可 通过拨打举报电话 12366或登录“厦门地税”网站向税务机关举报。

问:对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将如何处罚?

答: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获取奖金的,除取消其获奖资格、没收所得奖金外,将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对消费者向税务机关举报的发票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严肃查处,对查实商家确有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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